更新日期:2024-08-22
想必大家應該看過不少新聞播報電動滑板車酒駕案例吧!每當到了小周末就會跟朋友約好飲酒暢歡一路到深夜,之後騎著自己的電動滑板車回家時卻在半路被警察攔下,想必這時候的大家一定很疑惑!我既沒有開車也沒有騎機車為什麼還會被攔下呢?酒後駕駛的定義到底是什麼呢?今天就為大家解答~
內容精選
Toggle電動滑板車酒駕 |喝酒沒駕駛汽機車為什麼會被罰?
雖然沒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的「酒後駕駛汽機車」,但是卻違反了第73條「酒後慢車駕駛人」的第2項。
按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如果慢車駕駛人在飲酒類或其他類似物後駕駛慢車就會觸犯!
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0.15mg/l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3%以上,不得駕駛或推拉車輛,違者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3條第2項規定舉發並處罰1,200元以下,如果慢車駕駛人拒絕接受酒精濃度測試檢定的話,還會處新臺幣2,400元罰鍰。
電動滑板車酒駕 |慢車的定義是什麼?
沒有想到吧!明明是為了避免酒駕所以才騎電動滑板車的,結果這條法規一樣適用在電動滑板車的駕駛人上面,電動滑板車酒駕一樣歸類在內!以下條列出慢車的定義為何。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69 條,慢車種類及名稱如下:
一、自行車:
(一)腳踏自行車。
(二)電動輔助自行車:指經型式審驗合格,以人力為主、電力為輔,最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25公里以下,且車重在40公斤以下之二輪車輛。
(三)電動自行車:指經型式審驗合格,以電力為主,最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25公里以下,且車重不含電池在40公斤以下或車重含電池在60公斤以下之二輪車輛。
二、其他慢車:
(一)人力行駛車輛:指客、貨車、手拉(推)貨車等。包含以人力為主、電力為輔,最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25公里以下,且行駛於指定路段之慢車。
(二)獸力行駛車輛:指牛車、馬車等。
雖然上面沒有說明,但是法院交委會109年5月21日一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9條修正條文草案,已經將電動滑板車、電動獨輪車與電動雙輪車納入為個人行動運具,將相關「個人行動運具」列入「慢車種類」。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電動自行車與電動滑板車以電力為主,最高時速為25公里以下,所以電動滑板車也是屬於慢車種類喔,因此酒後是不能駕駛電動滑板車的。
電動滑板車酒駕 |可以將電動滑板車關機後用人力滑行嗎?
不不不,答案還是不行的喔!即使如此也一樣會被視為酒後駕駛慢車的,就是前面有提到的酒精濃度的法規。
按照道路交通規則第120條第1項第3款:
飲用酒類或其他類似物後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0.15mg/l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3%以上不得駕駛或推拉車輛。
上面提到的慢車類型也涵蓋人力駕駛的範圍,所以基本上電動滑板車就算是關機的狀態也不能行駛!否則一併視為酒後駕駛。要記得就算是一般無電力輔助的滑板車、腳踏車也是不能酒後駕駛,且就算沒有傷害到他人,只有自己受傷還是會受到一定的行政處罰!
電動滑板車酒駕 |遭罰12萬元的車禍案例
其實我們可以於新聞當中發現到不少關於電動滑板車酒駕的車禍案例,曾有案例是騎乘電動滑板車自摔送醫後被罰了12萬,怎麼會跟以上的罰鍰差那麼多呢?
因為這位事主觸犯《刑法》的第185條之3規定第1項第1、2款: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
(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0.25mg/l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5%以上。
(二)因而致人於死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
而案例中的事主酒測值達到1.037 已經遠遠超過標準值,騎電動滑板車酒駕自摔送醫之外還撞傷別人的車,除了被易科罰金12萬還有4個月的有期徒刑在等他呢!真是傷身又傷財,而且這個案例還是修改法案之前的,若換作是提高酒駕罰金的現在一定會罰得比以前還要更高!
電動滑板車酒駕 |他國的電動滑板車酒駕規範
南韓對於騎乘電動滑板車還需要機車駕照才可以駕駛,用來規範電動滑板車酒駕的問題,而英國跟德國對於電動滑板車酒駕的法規是完全按照汽機車的法條規定走,理所當然的不能酒駕,就連澳洲今年(2022)也在考慮要在夜店附近設立電動滑板車的禁區,以避免電動滑板車酒駕造成的事故傷害。
結語
隨著電動滑板車日常的普及化,各國對於電動滑板車的規定也是越來越完整,越是先進的國家對於法條規定就越完善,當然台灣也不例外,享受電動滑板車帶來便利的同時,也別忘了法條的規範喔!
<以上法規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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